之前的第一集,一樣是一堆驚悚(或更雜的)短篇。雖然厚度更增、篇數更多,不過感覺比較驚豔的多在第一集...太沒意思的就略過,姑且記一下吧。

1.待產
一直看到中間總統成了午餐,才知道又是一個活死人故事...為什麼這樣寫、配這樣標題呢?喜歡那個會從臭氧層破洞傾倒、閃飛彈的蟲木星。

2.雨季
格雷罕夫婦來柳樹鎮度假,只是不巧,剛好碰上今晚是本鎮四年一次的雨季。天上下起了蟾蜍,要說不是蟾蜍也對,墨綠色的身子未免太大,腫瘤多得離譜。更可怕的是,牠竟長了一排又大又尖的暴牙...

滿地蟾蜍固然可怕,但最後的人心更叫人心寒。

3.誰撥的電話
電話響起,絕望的啜泣聲:「拜託...快...」那一定是我們家的人!可是是誰在求救?到底是誰...

4.十時族人
「十時族人...我喜歡這個名字,好像我們這些抽菸的人真的是個族群一樣...」可惜這族群陷入了危機。布蘭登.皮爾森明白,殺蝙蝠人就和戒菸一樣,你得及早開始!

5.鬼踞區
異次元空間是很靠近我們的,我們的世界,可能只是像充滿了空氣的大皮球。有些地方的表皮會磨損到所剩無多,有些地方則界限較薄弱...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吧?

6.楓葉街的房子
我喜歡那種發現房子牆內有金屬在生長、有計時器在倒數,你不知道將會發生什麼的感覺。

7.醫生的案子
模仿作,華生破的案子。以一個小短篇來說,手法和結局很不錯

8.最後一樁案子
我的目光掃過大街,新的建築靜靜地以幽靈般的速度汰換老房子。這表示我這個人正在脫離我的時代,我知道—或許不會再有這樣美好的時代了。當上帝走進你的辦公室,告訴你,祂欣賞你的生活更勝於祂自己的,你有什麼鳥意見?

模仿作,偵探厄姆尼的最後一樁案子。老天,為什麼可以這麼長,讓我差點沒耐心讀下去?可又為什麼想法這麼有意思,讓人背脊發冷?

雖然不如上一本,不過!兩本故事的創作靈感、由來都在本書書末!你會訝異「杜雷的凱迪拉克」曾被他相當厭惡而差點無法面世、史蒂芬金本人最喜歡的果然是那篇、許多摸不着頭腦的短篇由來...你不會想錯過,對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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