蒂芬金的恐怖小說,曾被改編為1989年的電影「禁入墳場」(Pet Sematary)。

努易帶著全家搬到綠洛鎮,在十五號公路旁一棟美麗的房子開始了新生活。他和鄰居老人九森成為好友,九森帶著他認識新環境,包括後面森林裡,埋著許多寵物的寵物墳場。墓碑排成了螺旋狀,似乎有股魔力通往地下...

公路終於也奪走了努易女兒的愛貓、邱吉爾的性命。九森卻要努易隱瞞,帶他來到寵物墳場。當天,邱吉爾回來了,嘴裡銜著下葬時包裹的塑膠袋碎片。
「我的愛犬花花回來時,牠伸舌頭舔我的臉,牠...」九森緩緩道出一切。「努易,牠的舌頭冰冷。被花花舔舐就像拿條死鯉魚貼在臉頰上一樣。」
「有誰在那裡埋過死人嗎?」努易問。九森手臂猛一震動,一只酒瓶跌下桌摔得粉碎。

「上帝只要願意,祂可以送格吉回來,」伊琳說,現在她再也不是大姐姐了。
「伊琳,上帝不做那樣的事」,努易不安地說。
「主日學校的老師告訴我們,有個叫拿撒路的人死了,耶穌說:『拿撒路你出來。』他便活過來了。」伊琳說。「老師說耶穌指名叫拿撒路出來,因為如果只喊『出來』,那麼墳地的死人都會出來...」
就簡單介紹到這兒。事實上我覺得許多內容簡介都太超過了,簡直像破壞味口的地雷 (包括書腰、書背) 。即使為了提起閱讀興趣,當一本書一大半篇幅都被簡介講完時,好看的書也變冗長了。事實上作者本人也要負責?有時生動的描述把人拖入情境,有時太多旁枝末節卻又阻撓重點,當真難以取捨。不過故事精華放在最後十分之ㄧ的篇幅,也太超過了吧!?

僵屍,邪惡,小孩,一樣是光想就燃起恐懼的情境,在他寫作下栩栩如生。讀過手機 (還沒寫心得,果然有借期的書附帶催生心得的好處?) 和寵物墳場兩本長篇恐怖小說,在引人入勝的情境比喻、情節連繫外,又發現他成功的地方:結局。史蒂芬金顯然認為結局不能封閉。當情境來襲,千呼萬喚的主角終於驚悚豋場後,最恐怖的或許無法繼續攤開,因為敘述到的已不夠瞧...所以我欣然接受他巨觀看似虎頭蛇尾的佈局,最後十分之一開始的高潮,為人性驚叫、惋惜,滿足闔上封底。

因為那難以逾越的最終幕,魔法在最後一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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